一、建筑形式
  

  鼓楼地区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的中心地域,系历代郡、州、府、县治所在地,建筑业历史悠久,建筑形式多种多样。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闽越王无诸,以土筑“冶城”,成为建筑城垣之始。唐天复元年(901年)开闽王王审知用印有钱纹的特制砖砌造“罗城”,城内分段筑墙,排列有序,形成坊巷格局。宋乾德二年(964年)建华林寺大殿,平面正方形,木构八架椽,单檐九脊歇山顶,选材超等、工艺精湛、斗拱为七铺作双杪双下昂,重拱偷心造,上施昂式耍头,柱子以上几乎全由斗拱支撑,斗拱与梁架交融,纵横交错,气势雄浑,为江南现存最古老木构建筑物,其建造手法在国内唐宋木构建筑中独具一格。明洪武四年(1371年)筑“府”城,以花岗石料砌筑,坚固异常。明、清时期,房屋建筑以土木结构为主。官宦宅第多为三进或二进一倒朝,中为厅堂,天井由大石板铺成。有的天井还辟有假山鱼池,另有两直花厅,门窗镂花,精雕细琢,构成丰富图案,墙浮塑花鸟人物画像,整个建筑布局严谨,穿引构件用料讲究,既富丽堂皇又严谨实用,富有地方特色。一般民居多分为单落厝、火广厝、高脚厝。民国时期,单落厝多是四周围以土墙,上面门洞安装二扇“宁波门”,正屋单层3排间,进深5柱,中为厅,旁为房,分前后。木构架间或造土壁(即木竹骨的假墙),或下造木板台度,上筑土壁,屋面硬山顶,架椽与墙体连在一起,颇为牢固,为一般小康人家居住。广大中、低阶层百姓居住“火广厝”。这种民居一般为双层,面宽3~4米,进深3柱或5柱,屋内除厅、房外,只留1条窄小的通道贯穿前后,深如木柴灶吹风之火筒,房屋结构简单,施工简易,用料粗劣,造价低廉。
  20年代,鼓楼地区开始采用钢筋、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在造型和使用功能上发生较大变化,一些富户大宅,多采用风火围墙,水泥砖木结构形式,玻璃门窗。
  30年代,随着西方文化渗透,在建筑形式上受西方建筑技术的影响,构造上一般采取砖、木、石结构,造型上趋向中西结合风格。民国25年(1936年)建协和医院病房大楼,地基用满堂混凝土浇灌,厚达1米,地下室用花岗石砌体,一层以上用红砖砌墙,楼层系钢筋混凝土,内墙为纸筋灰中级粉刷,高4层,16.5米,为当时全市最高房屋。翌年,建基督教花巷堂,全石结构,哥特式教堂,成为当时代表性建筑物。
  至40年代末,鼓楼地区一般深宅大院虽仍保持传统的平屋、木结构、风火墙建筑形式,但楼房逐渐增多,加设外廊,使用玻璃窗、拱卷窗门等。
  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为安置遭国民党台湾当局飞机轰炸的部分灾民和扩建东大路拆迁户,区政府建造文藻、晋安、东水、塔头等一批2~4层木结构简易新村,基础多系条石,木桩瓦屋面,木楼地板,公共走道通向卧室,外墙钉鱼鳞板,无独立分户和卫生设施,公共厨房建在楼房内,新村布局朝向各异,通风采光较差。公共建筑以混合结构为主,基础工程采用条石或钢筋混凝土;墙体采用砖砌,外墙泥水砖墙,也有清水勾缝;内墙多用草灰、麻筋或纸筋灰粉刷;屋顶趋向平屋顶,由结构层、防火层两部分组成,结构层多为现浇混凝土;地面多用平底砖或混凝土,也有用木板。福州邮电大厦、东街口百货大楼、省人民剧场等建筑物就是颇为出色的混合结构建筑。70年代,民居结构以砖木、砖混为主,一般为四向砌砖,屋面盖瓦或现浇混凝土墙顶,底层设双开平古门,两旁单开玻璃门,2层以上或有混凝土雨遮设走马阳台,内部隔间多用砖砌,面层中级粉刷,楼地面除部分仍用木料外,多改为现捣混凝土。公共建筑物、厂房等开始应用水泥预制件产品,少数高层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在建筑技术上也有很大提高,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建筑多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及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为主。在新村住宅墙体方面大力推广中小砌块和预应力空心板工程;钢模、地模代替木模;钢屋架、钢木屋架、钢筋混凝土屋架取代木屋架;屋面防水技术也大有提高,装饰工程普遍采用水磨石、干粘石饰面和喷、滚、弹、涂新工艺;基础施工采用预制桩、沉管桩、冲(钻)孔灌注桩、静压桩等;推行滑模、升板、顶升等机械化施工工艺;民居内外装饰渐由釉面砖、墙纸、涂料、铝合金、铁门等材料所取代。至1995年,随着建筑物层数不断增高,建筑造型多样化,在建筑结构体系上有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等形式。辖区内省外贸中心营业楼、温泉大厦、福州大酒家、国际大厦以及省工商银行金融大厦等都是标志性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