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信贷管理,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一年来,分行先后制定了《信贷资产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和《信贷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印发了《分行信用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分行信用责任追究委员会工作规则》,修定、完善了《分行人民币贷款(承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了《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分行放款中心操作规程》,风险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道路。为严格信贷审查管理,6月份分行成立了放款中心,并根据异地支行路途远的实际情况,实行同城放款集中审查,异地设放款审查专职岗位,由分管行长对放款审查负全责。自放款中心和放款专职岗位设立以来,共审查下柜放款项目125笔(含承兑汇票),金额31623万元,被信用审查委员会否决项目9个,金额732万元。组织全辖认真做好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全年共对110家客户进行等级评定,其中aaa级客户2家、aa级客户45家、a级客户47家。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顺利推广,福安、福鼎、古田支行、分行营业部分别被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评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先进单位。加强诉论案件档案管理,建立了诉讼案件项目档案和诉讼、执行案件的呈报审批、监控制度;规范了案件起诉、代理、执行等法律行为;开展了对各机构信贷档案、信贷权限、“三查”制度执行、抵质押手续办理、金融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对全辖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有效控制了信贷资产隐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