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 采
  

  龙岩挖煤历史悠久。清咸丰三年(1853),在东肖开办肖坑煤矿。清光绪元年(1875),小池赖邦山开设煤矿。宣统年间(1909~1911),在平寨坊灌水窑、溪南、牛坑一带打洞采煤。民国4年(1915),商民陈资铿在雁石鸡心岐兴建水龙潭煤矿,工人40余人,自矿山到河畔架设轻便铁路6公里,有运煤船20余艘。次年,坑柄,凤山岐等地有小煤窑。乡民季节性生产,以土法开采,劳动强度大,产量低,供生活及烧石灰用煤。1949年产煤1640吨。
  1953年,龙岩公安处在溪南办石灰厂附属煤矿。1958年5月,县成立坑柄、田螺形和红坊上洋联办煤矿,同时,公安处又组建青草盂附属煤矿。同年,成立福建省龙岩矿务局(后撤销),下辖李家山、凤山岐、赤坑、十字山、红炭山工区及翠屏山、苏邦煤矿,职工4595人。“大跃进”期间,煤炭采掘工业一时兴起,开始风钻干钻,当年全县产煤20.76万吨。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部分省属、县属煤矿关停并转。70年代初,开始较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全县煤炭进行系统的开发,省、地、县属煤矿又迅速地恢复和组建。197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接管省属煤矿。同年,厦门市在雁石小岭顶组建煤矿,后停办。龙溪地区组建陆家地煤矿,漳州市组建苏坂煤矿,龙岩地区行署办田螺形煤矿,龙岩县在红坊办桂坑煤矿,在湖邦建赖坑煤矿,其中厦门、漳州及龙岩桂坑、赖坑煤矿,先后停办。
  1974年12月,生产建设兵团撤销,省属矿归省煤炭工业局。1977年12月,重新成立龙岩矿务局。至1987年,矿务局下辖红一井、虎坑山、坑柄、翠屏山、田螺形、陆家地、王庄及省劳改局的青草盂煤矿。苏邦煤矿直属省煤炭总公司。市办黄坑煤矿。除万安、大地,其余乡镇、街道均有煤矿,矿点51个,各类联合矿点12个,还有部队办矿1个,村办有110个单位,矿点215个。省属、市属煤矿掘进采用激光定向,风钻打眼,装岩机或扒斗装岩,矿车运输;巷道用锚喷、砌砖、水泥支架支护;打眼放炮落煤或中深孔爆炸;搪瓷溜槽或小型板机运煤,大巷运输多用电机车或电瓶车;矿井通风、排水、提升均为机械化,井下设有测风、测气、自救器等设施。乡镇煤矿逐步实现半机械、机械采煤。各煤矿都通公路,用汽车、拖拉机运煤。拥有气动凿岩机45台,各类风扇453台,铺设轨道2.71万米,矿车145部。
  乡镇煤矿主平洞最长的属适中保丰矿,总长1280米。乡镇矿年产量达万吨以上的有18个。1987年,乡镇矿产煤101万吨,成为全国百万吨重点产煤县(市)之一。
  1987年,全市共计产煤197.08万吨。其中省属矿86.51万吨,占总产量的43.9%;市属矿9.57万吨,占4.85%;乡镇矿101万吨,占51.25%。
  1949~1987年,全市合计产煤2195万吨。其中1949~1965年产106.99万吨,占总量的4.87%;1966~1978年产557.29万吨,占25.38%;1979~1987年产煤1531.33万吨,占6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