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 婚
  

  旧俗,男家先请算命先生选择“良辰吉日”,告知女家(俗称“送日子”),婚前五至十天分送请贴,亲友提前三、五天赠送贺仪,至亲送鸡、酒、轴(布料)、鞭炮等;亲友赠送“红包”。结婚日,张灯结彩,挂对联,厅堂正中挂金字“囍”,两旁按亲疏辈份,张挂贺轴(母舅送的挂首位)。
  搬嫁妆。结婚日或前一天上午,男方搬嫁妆(过去是女方陪赠),一般有皮箱、衣柜、衣服、金银首饰、枕头(布枕或皮枕)、门帘、大小盆桶、鞋袜(内加公婆鞋袜各一双)等日常用品及化妆品。建国后,嫁妆大同小异。80年代,有棉被、毛毯、家具、自行车、缝纫机、洗衣机、收录机、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现金或银行存折等。
  接新娘。清末、民国初期,结婚日上午,新娘梳妆打扮,戴凤冠霞帔,穿花袍,坐花轿(万安山区,请亲人或好友背新娘)。民国中期,多数仍坐花轿,但新娘改穿结婚礼服,戴彩球。童养媳要返回生母家出嫁。寡妇改嫁天亮前离家,但不能从夫家出门。在接新娘途中,遇上不吉利的事,要避开。建国后,新娘穿着时新,出阁不坐轿,由男方用自行车或摩托车、小汽车迎接。偏僻山区仍步行。
  婚礼。旧时,花轿到大厅前,老妇拿竹筛放在花轿门下,新娘出轿脚踩竹筛,由老妇撑雨伞,遮扶新娘进洞房,亲人回避,忌相冲。房内点花灯,新郎迎接。新郎、新娘在大厅拜堂(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高堂、夫妻交拜)后进洞房。建国后,婚礼从简。有的旅行结婚,有的举办集体婚礼。
  喜筵。结婚酒筵,菜肴多者二三十道,小则十几道,新郎的母舅坐“厅头桌”首位,新郎则在首席末座相陪,新娘与女伴坐“新娘桌”。喜筵中须有“洋鱼”、“什锦”两道名肴。端出“清蒸姜丝鸡”时(个别山区是“炒猪肝”或“豆干炒肉片”),客人要等新郎、新娘敬酒(新郎向男宾、新娘向女宾敬酒)。席间逐道上菜,少数乡村则把菜肴一齐摆上,有的地方,筵席中途端出白米饭(俗称“吃半席”)。散席后,新娘以“新娘茶”奉献亲人,招待客人,新郎则和主婚人在大门口送客。80年代中期,设宴请客之风大兴,娘家亲人、亲戚朋友亦赴宴(旧俗少见)。
  洞房花烛。洞房点花烛(现用花灯),夫妻同饮交杯酒。共尝子孙桔、糖肉糕。当地青年男女成群结队,敲锣打鼓闹洞房,主人用花生糖果等招待,要求新郎新娘表演节目,往往闹到深夜。次日清早,新婚夫妇向公婆、亲人敬“新娘茶”(内放茶料、蜜饯)。建国后,洞房的装饰、点缀日新月异,“闹洞房”之风俗尚存,闹房形式各地不同。
  请回门。俗称“回娘家”。婚后一、二天,娘家宴请女儿、女婿。新娘、新郎携带饼干、蜜饯等礼品赠送。新娘夫妇回家(旧俗当天父母不能留女儿住宿),娘家送甘蔗二支、连根带叶的青菜二棵(意为像甘蔗一样节节甜、像青菜一样好头好尾),新郎赠送小舅小姨“红包”。少数山区乡村,无“请回门”之俗,但在女儿出嫁前举办“送嫁酒”。
  “做月圆”。婚满一月,有“做月圆”之俗,双方都做糍粑,分送亲戚、亲房,男方设宴请客,谓之“月圆酒”。建国后,此俗已少见。
  民间喜事,常放鞭炮,婚嫁从订婚至婚后新娘首次回娘家,有的先后放鞭炮15次以上,此俗沿用。
  婚期选择。选择“良辰吉日”,“双春”、“双雨水”(一年内有二个立春或二个雨水的节气),谓之大吉之年,嫁娶之事尤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