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省驻闽地方银行
  

  (一)广东省银行
  创立于民国13年(1924年)8月,总行设在广州。
  抗日战争期间,该行于民国29年(1940年)10月在长汀县设立办事处。民国32年12月,该行揭阳办事处迁来本省永定县峰市。民国34年3月,该行马坝办事处也在上杭设立通讯处。该两处机构均于民国34年9月撤销。
  民国36年(1947年)10月15日,该行在厦门设立通讯处,地址在镇邦路124号,经理林汶民,副理黄列隆。该处专办汇兑业务,解付侨汇以广东、上海较多,当年营业总额汇入30多亿元,纯益1.13亿元。民国37年,该行长汀县办事处结束。翌年6月17日厦门通讯处停业。
  (二)浙江省银行
  创立于宣统元年(1909年),总行设杭州。
  民国30年(1941年)8月16日,浙江地方银行在本省南平设行,行址在府前坊。经理吴承琪,副理张苇庄。内部组织有营业、会计、出纳、文书4课,并有无线电台、仓库等设施。共有员工30人。
  当时闽北是浙江后方,南平地处交通要冲,从浙江运闽储备的上海工业品,多取道南平转运内地,同时从浙江转移福建的商民众多,仅在南平开设商号和运输行业者不下百余家,该行在南平设立机构,以备一旦战事变化时有所退步。南平行成立后,总行随即把大批物资运存该行仓库,以应需要。该行除代总行保管物资并兼营部分仓库业务外,主要办理汇兑与押汇业务。该行客户以浙帮商人为主,当时驻南平的批发商向浙江采购上海敌战区物资,其汇款多委托浙江地方银行汇出,待商品运抵南平转运内地时,又向该行商做出口押汇,业务兴旺。
  民国32年(1943年)1月26日,浙江地方银行又在福州设立通讯处,处址在上杭路。主要办理联行汇兑,并兼营少量存、放款业务,其业务收支,并入南平行帐务。
  民国33年(1944年)4月,南平浙江地方银行移迁福州,更名为“浙江地方银行福州行”,地点在上杭路通讯处原址,同时将南平行改为分理处。同年10月3日福州第二次被日军侵占,福州行又迁往南平。民国34年5月18日福州光复,福州行于6月迁回,暂借实业银行部分行址复业。民国35年3月,中洲马房弄口租屋修缮后,即迁入新址营业。业务对象,多为沪浙木商及木帮鱼行,并以汇往海门、舟山购鱼的汇出汇款及以木材仓单作押的短期抵押放款为主,历年盈亏数额不大,基本平衡。
  民国36年(1947年),浙江地方银行更名为浙江省银行,福州行也同时更名为福州浙江省银行。抗战胜利以后,浙行设于外省的机构陆续裁撤,该行也于当年5月间撤销,前后历时6年。
  (三)台湾银行
  原为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领土台湾后建立的殖民地银行,创立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行址在台北。它是日本国家银行在台湾的经理机关,经营地域包括中国及南洋群岛诸国,业务以对华南的汇兑为主,为对华输出商品及掠夺原料服务。该行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先后有:
  1.厦门支店
  台湾银行成立不久,即派员到厦筹设机构,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一月正式开设,厦门支店,地址在海后路。主要是办理中外汇兑及存、放款业务,并发行面额一元、五元、十元及五十元等4种银本位钞票,叫“银券”,流通于本省沿海各地。“五四”运动期间,厦门人民激于爱国热情,纷纷持币到该行兑换银元,由于储备不足,信用日损,钞票逐渐在市面上消失。20年代,日本加紧侵略福建,厦门各界人民反日斗争如火如荼。台湾银行厦门支店受到抵制,业务一落千丈,遂于民国16年(1927年)4月19日宣告倒闭。同年5月9日,又随着台行总行复业而复业。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该行办理结束。翌年5月厦门沦陷,同年6月厦门支店重新复业,代理日本国家银行代收厦门海关税收,并勾结“日本工商会议所”,进行经济侵略,操纵厦门经济命脉。民国34年抗战胜利后,于当年10月由厦门市政府接管。
  2.福州办事处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六月,由福州豫大号钱庄为台行代理店,办理同台湾及内地间的汇兑业务。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成立福州出张所,地址设南台泛船浦。经理SUNNOSATOW。主要业务经营存、放款及汇兑,并发行有龙洋、台伏2种纸币。民国16年(1927年)4月,该所随台行总行倒闭,同时宣告休业。同年5月9日又随总行复业而复业。
  民国24年(1935年)5月1日起,台行总行决定对华南日商放款扶持,本省福、厦两地台行也自此开始办理此项业务。
  抗战胜利后,台湾光复,台湾银行于民国35年(1946年)5月20日由国民党当局收归地方所有,继续营业。翌年2月,台行为加强闽台经济联系,经国民政府财政部批准,在福州设立办事处,专办汇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