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8年9月10日设立中国人民银行连江办事处,属林森支行管辖,设址城关新民路22号。1950年5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连江县支行(简称“县人行”)。1951年8月设琯头营业所,1952年增设浦口、筱程、丹阳、马鼻、黄岐营业所,1953年增设潘渡、官岭营业所(1954年改为官坂营业所)。在合作化和公社化期间,银行基层机构几经变动。1956年5月分设县农行,合署办公,翌年5月又并入县人行。1962年农村设有敖江、浦口、琯头、潘渡、丹阳、马鼻、筱埕、黄岐8个营业所。1964年1月县农行再次分设。1966年1月,县农行又并入县人行。1969年县人行成立革命领导小组,下辖敖江、浦口、晓澳、琯头、潘渡、丹阳、蓼沿、马鼻、官坂、坑园、筱埕、黄岐12个营业所。1970年5月县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合并成立连江县革命委员会财政组,基层设16个财政所,其中敖江、浦口、晓澳、琯头、潘渡、丹阳、蓼沿、马鼻、坑园、官坂、筱埕、黄岐、琅岐13个财政所仍挂“中国人民银行连江县支行××营业所”牌子。1973年6月,财政、税务、银行分设,县人行增设东湖、长龙营业所,全县共设15个营业所。1980年1月,县人行、农行分设,12个农村营业所划归县农行管辖。县人行仍办理工商信贷、城镇储蓄、结算汇兑及兼办侨汇业务,县城设有第一、第二、第三储蓄所和琯头储蓄所。1984年10月,成立中国工商银行连江县支行,县人行撤销,工商行设人行业务组,履行县人行职能。1987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连江县支行恢复建制。1990年设5个股,职工31人,负责管理监督连江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进行资金宏观调控,仲裁分歧,并为各行提供信息、培训人才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