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及外籍华人的祖籍地泛指其出生地,国内习称侨乡。当今学术界所指侨乡(福建与广东、广西、海南省为四大侨乡),形成于1840年鸦片战争后至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时期。
1988年,福建省侨务办公室对全省各地华侨、华人、归侨、侨眷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提出划分侨乡标准:华侨、华人在10万人以上,或相当于该县(市、区)总人口的20%以上,侨汇较多、与海外关系比较密切者为重点侨乡;华侨、华人在10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或相当于该县(市)总人口的20%以下、5%以上者为一般侨乡。福建省共有重点侨乡20多个、一般侨乡10个县(市、区)。重点侨乡有:泉州市的鲤城区、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石狮市、惠安县、德化县、金门县;厦门市;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海市、诏安县;福州市的福清市、闽清县;莆田市的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龙岩市的永定县;宁德市的古田县、屏南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