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消除劳动人民大量出国谋生的因素,大批华侨出国定居的现象基本结束。但中国政府仍允许归侨、侨眷申请出国探亲、定居。五六十年代,申请去东南亚的归侨、侨眷,大多为夫妻、子女团聚,或继承财产,或照顾年老的双亲。但有的国家限制中国移民入境,除极少数出生于侨居地的归侨获准入境定居外,大部分滞留在香港。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归侨、侨眷因怕受“海外关系”牵连,很少有人敢于申请出国探亲或定居。1971年6月1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华侨、侨眷出入境审批工作的规定》,凡因要求夫妻团聚或需要出境继承直系亲属产业或助理业务归侨、侨眷亦可经由香港出境转国外定居。1972年以后,全省获准出国或去港、澳的归侨、侨眷人数不断增加。1978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公安部、国家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关于放宽和改进归侨、侨眷出境审批的意见》。国家对归侨、侨眷申请出境的基本原则是:凡申请出国理由正当的,只要前往国家允许入境,一般都从宽掌握,给予方便。每年有近万名归侨、侨眷申请获准出境,但除少数人得以赴菲律宾、美国、加拿大定居外,要求前往东南亚定居的归侨,绝大多数人仍滞留港、澳地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放宽公民因私事出国的限制,简化审批手续,并为公民出国提供方便。1986年2月,国家第一部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和实施细则颁布后,福州市因私事出国的申请人数和被批准数逐年增加。许多在国外有亲属的公民申请出国探亲、团聚、定居。有以旅游名义出国后转为定居的。有申请到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欧洲国家自费留学的。有自费留学生和少数公费留学生,学成后在当地谋职的。有申请到国外语言文化学校学习外语的。据出国管理部门统计,1987~1992年,福州地区公民申请前往日本的人数为:1987年2434人,1988年33406人,1989年3534人,1990年3626人,1991年2150人,1992年2337人;前往英国的人数亦在不断增加:1987年879人,1988年2190人,1989年2972人,1990年4017人,1991年1786人,1992年3019人。这一时期,赴日本的福州地区公民,以留学进修为目的的占绝大多数,据1989年和1992年抽样分析,1989年赴日留学进修1094人,定居42人,探亲272人;1992年赴日留学进修1394人,定居188人,探亲685人,其他81人。赴美国的福州地区公民,以定居为目的的占多数,据1989年和1992年抽样分析,1989年赴美定居542人,探亲124人,留学进修73人;1992年赴美定居2685人,探亲232人,留学进修100人,其他4人。1994年底,在美国纽约定居的长乐籍华侨、华人达15万多人。占当年华人人口总数10%左右。散居加拿大、南美、欧洲、非洲、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福州地区华侨、华人也为数不少。
  
  

 表8-4-1

1989年和1992年到四个国家的福州地区人数情况表

年份

国 名

定居人数

探亲人数

留学进修人数

其他人数

1989

美  国

542

124

73

 

日  本

42

272

1094

 

澳大利亚

3

10

1128

 

合  计

587

406

2295

 

 续表

年份

国 名

定居人数

探亲人数

留学进修人数

其他人数

1992

美  国

2685

232

100

4

日  本

188

685

1394

81

新加坡

16

2502

26

27

合  计

2889

3419

1520

112


  1978年改革开放后,福州地区由政府和民间协作,办理多种劳务出口。如1986年,福建省与阿根廷方面达成“合资开发农业,兴办农场”协议。闽清县县委书记欧孝钟带领18人前往阿根廷,落脚布宜诺斯艾里斯,结果因种种原因取消协议。除国家外交部特许滞留的6人获定居权外,18人中12人同批回国。他们在阿根廷以开设豆腐坊、种萝卜、蔬菜为职业。一些人通过劳务出口而到外国定居成为新一代的华侨,闽清县1986~1988年劳务出口181人,其中有81人定居在新加坡。80年代末,平潭县有一批女工劳务出口到新加坡,其中有50名左右从事电子行业的,或经雇主担保长期续聘,或与当地华侨结婚,因而获得定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