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查处伪劣商品
  

  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全国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些不法资本家拒不接受政府的加工订货,奸商趁市场物资供应紧张之机,采用假冒、伪造、掺杂、使假以及其他欺骗手段谋取非法利润,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三反”、“五反”运动,迅速开展对不法行为的斗争。817中路李其光号承制军用化学质玻璃管讯灯78个,不按原订的原料配制,用牛骨冒充化学质玻璃,牟取暴利,造成军用灯透不出光线,直接影响军务行动,当事人被判处徒刑。市星星农具社勾结省农业厅农具试验厂干部,承制24个县国营农场的农具,以粗制滥造,窃取定金的手段,骗取定金2万多元,主犯被移送人民法院处理。粮食业协发号售货不登帐,并编造3套帐,一套自用,两套分别对付税务局检查和核算,瞒报营业额,逃避国家税收,同时在销售粮食中掺杂使假,非法牟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实后令其追补税款并处以罚金。1953年全市共处理违法案件196起,其中市场上制假、售假案件达60%,严厉打击了不法资本家和奸商的投机违法行为。随后,国家开展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制假售假行为开始收敛,市场秩序渐趋好转。
  1978年,一些企业和不法商贩利用市场供求矛盾和消费者的心理,大肆进行制造、销售、倒卖假冒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福州郊区樟岚村“大头菜”事件震动省城。福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挥经济监督检查职能,围绕吃、穿、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开展监督检查,打假治劣。
  1984年,福建省一些地方大量进口甚至走私运进未经清理消毒的废旧服装,高价销往全国各地。1985年10月,国家工商局、卫生部发出《关于禁止销售进口旧服装的紧急通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查进口废旧服装工作。在福州市13个县(区)的11个县(区)中,查出55起案件,其中国营22起、集体20起、个体13起,国营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数量占总数98.6%,个体占1.4%,截至1985年12月,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力量对有关经营单位和小商品市场进行检查,共查缴进口旧服装110多捆,重量14吨,价值30多万元。1986年1月,市工商局邀请省、市电视台和公安、卫生防疫、供销社等部门会同监督,将查缴的进口旧服装集中在三山汽车公司停车场附近当众焚毁。
  1987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通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对农贸市场,个体户和有关国营、集体商业网点进行大检查。市工商局在台江路一带个体批发点查获假冒名牌商标的伪劣蜜饯3.3万多包,价值2.3万多元;台江区工商局在瀛洲一带查获一起制造假味精的大案,查扣用于假冒福州味精、闽清味精、龙海味清、日产味素、台产味丹等包装袋8万多个,掺假劣质味精70箱3500多斤,食盐1000多斤以及制造包装袋工具等。郊区工商局查获台江鳌峰村个体户林某采用化学药剂酿造假冒“福建老酒”一案,查扣冒牌“福建老酒”38坛1900多斤。1987年4月,福清县工商局查获不法分子合伙在龙田镇锦美村生产假过磷酸钙化肥80吨,用福州二化的电石碴掺少量硫酸、泥土等搅拌而成,冒充福州胪厦化肥厂的产品出售,非法牟利1.28万元,使音西、松潭、上薛等9个乡村的农作物蒙受不可挽回的损失。违法分子的非法收入被工商部门没收并处罚款,主犯移送政法部门处理。
  1988年3月16日,市工商局经检办案人员仅用20分钟就查获设在树兜某私人仓库内的假酒窝点,没收以杜泉、杜仙、康液等低度酒假冒杜康酒881箱10575瓶。1988年10月,福清县工商局针对福厦路个体加油站掺杂使假成风,严重毁坏车辆内部机件,坑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组织经检人员上路逐户抽样检验,经查仅福清路段31户个体加油站有27户经常在柴油、汽油内掺煤油,工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罚款7000多元。是年底,福州市场多处发现“三无”水泥(即: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标号),市政府决定由市工商局、检察院、建工局、税务局和水泥质量监督检测站组成联合调查组,查处生产和销售假水泥的违法行为,经查连江县砖瓦厂、水泥粉磨站等4家厂坊分别于去年生产“三无”假水泥2862吨,在市场上抛售2630吨,库存232吨,这些“三无”水泥经省水泥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站检验,其安定性不合格,属于废品。工商部门当即查封非法生产假水泥的厂房和设备,冻结其银行户头,并做出严厉的经济处罚。接着又开展查处销售假水泥的违章违法活动,查获鼓楼三建建材门市部、城门水泥店等25家建材商店经销假水泥,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没收近100吨的假水泥全部运往福州水泥厂集中销毁。
  1989年1月19日,市工商局在仓山区上山路基建民工住处,捣毁制造假冒“罗星塔”牌味精地下加工厂和仓库各一处。查扣一批供制造冒牌味精使用的精制食盐、白糖、健儿粉、味丹以及包装物和部分工具,并查扣已加工待售的假“罗星塔”牌味精、梅溪味精100多斤。同年2月5~15日,市工商局举办首次福州市查处假冒劣商品成果展览会,采用实物和图片,展出食品、烟草、电器、服装和药材等50类222个品种,发放鉴别假冒劣商品的知识简介等宣传品10万多份,播放取缔制假窝点实况录像25场,接待前来参观的群众2万多人。1991年,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假冒劣商品的通知》精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掀起打假治劣的高潮,组织力量对批发市场、商品集散点和其它重点批发环节进行突击检查,对零售环节采取逐街逐店,逐个集贸市场拉网式扫荡。1991年6月,永泰县工商局、罗源县工商局组织人员对经营农药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查获嵩口供销社销售劣质硫酸铜农药和个体户经销假“多菌灵”,以及不法分子用碳酸钙假冒“石膏粉”,销售给农民生产香菇的违法案件,查封劣质硫酸铜农药6600公斤,案值21850元,这批农药经省中心检查所检验,均属劣质或假冒农药。工商部门依法没收经销单位的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责令经销单位做好退货、退款善后工作,确保农民不受损失。据统计,全市组织突击检查2757次,参加人数16224人次,检查各类企业、个体经营户3万多家,查处案件2212起,案值721.81万元,罚没款90多万元。1991年夏季,根据省经委、工商局、标准局《关于集中力量开展夏季市场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冷饮、饮食为重点的夏季市场突击检查,在新店、螺洲等郊外查获并销毁用自来水加糖精、食用香精、色素配制而成的劣质塑料管饮料23920支、塑料软管9500支、色素香料50多瓶,配料50多斤。
  1992年初,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面上全方位出击和端窝打点相结合的打击制售假冒劣商品违法活动。同年4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整治制造销售假冒劣商品的决定》,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斗争。同年7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召开打假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打击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打假治劣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1992年,福清市工商局捣毁伍某制假窝点,查获假冒厦门“海燕”牌味精2279庄180包、西凤酒60瓶、双沟酒558瓶、董酒32瓶及部分商标标识、包装物和制假工具。伍某用石膏粉掺味精,以上高酒冒牌名酒坑害消费者,被移送检察机关法办。同年,长乐县工商局在古槐中街查获一起制售冒牌摩托车传送齿轮案,不法分子石某开办地下工厂,制售冒牌日本“本田”、“雅马哈”、“铃木王”等摩托车链轮3480多付,销往泉州、闽南等地,被移送检察机关审理。1993年1月,市工商局根据机关内部职能分工,重新调整打假办事机构,将原来的打假办事机构由商标广告管理部门调整为经济检查部门,内部机构设置上下对口,便于组织协调,加大打假力度。同年3月,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假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政府和国家工商局有关打假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打假治劣工作方案和检查评比办法,掀起打假治劣的高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执法地位,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打假治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岁未年初,加强元旦、春节市场供应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和批发仓库,截断假冒劣商品的源头,净化节日市场。3~4月,抽调经检干部深入县、乡、村开展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打击制售假农药、假化肥的坑农行为,确保春耕、春种的顺利进行,维护农民利益。5~6月,全面开展夏季饮料市场监督检查,整顿饮料生产、经营户,净化饮料市场,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9~10月,组织市场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仲秋、国庆两节市场的供应,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993年,市工商局打假办召集福州地区10家创名牌产品企业厂长、经理座谈,共商打假治劣对策,建立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联手打假治劣保护名优产品的网络,保护创名牌产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1994年1月,罗源县工商局查获冒牌“红塔山”、“红梅”香烟600多箱,违法金额40万元。同年6月,市工商局打假办查获厦门矿泉水厂生产的2000箱不合格“岳口”牌矿泉水,违法金额60多万元,堵住了不合格矿泉水流入市场。市工商局打假办配合郊区工商局连续半个月,夜间深入各牲畜屠宰场,查处猪内脏及牛、羊肉灌水违法案件11起,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年12月,市工商局缉私队在闽侯峡南查获一起雇用军车运销冒牌“万宝路”卷烟140箱,违法金额60多万元案件,予以没收销毁。
  据统计,1992~1994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参加打假治劣监督检查达26916人次,受检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5871家,捣毁制假窝点40多处,查处违法金额达2166万元,罚没金额达300多万元,严重的制售假冒劣商品违法分子都移送检察机关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