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农村养鸭也很普遍,一般以自由放养为主。农业合作化后,因放养鸭易糟踏庄稼而被限制。“文化大革命”初期,曾一度提出“鸡头鸭头不能超过人头”,有的地方甚至组织“打鸭队”,强行把农民多养的鸭子杀掉,养鸭业遭到严重挫折。1978年,县有关部门组织供应鸭苗41.8万只,拨出2.5万公斤粮食支持农民养鸭。全县养鸭72.8万只,中堡公社罗助大队、桃溪公社桃溪大队、东留公社大明大队平均每户养鸭超过20只。1982年后,农村出现养鸭专业户。
本地鸭品种有山麻鸭和番鸭。山麻鸭是蛋用鸭,母鸭毛色多为灰白间杂、黑麻花斑,体躯较小,颈细长。成年母鸭1.5公斤左右,觅食力强,运动灵活,适合放牧饲养。4月龄左右开产,年产蛋200至250枚,蛋重50至65克。公鸭头部羽毛呈墨绿色,有光泽,故俗称“青头鸭公”,前期生长快,60日龄体重可达1.3公斤,除种用外,绝大部分于此时宰杀食用。番鸭生长迅速,属瘦肉型、肉用型鸭,体型比蛋用型鸭大,头大颈粗,头顶嘴甲基部长有红色肉瘤,按毛色可分为三个品系,即全黑、全白、黑白花三种。成年公鸭体重3.5至4公斤,母鸭2至3公斤。7月龄开产,年产蛋80枚左右。此外,还有番鸭公与母麻鸭杂交的后代,俗称“胡鸭”、“半番鸭”,具有番鸭生长快、体型大的生长优势,3月龄可长至1.5~2.5公斤,肉质鲜嫩,无繁殖能力,为县内主要商品鸭。
1958年引进北京鸭,1968年引进南京麻鸭,1984年引进连城白鸭,1986年引进樱桃谷鸭、狄高鸭、绍兴鸭。在本地放养条件下,引进品种的生产性能不如本地品种,先后被淘汰。只有樱桃谷鸭有体型较大、生长发育快等优点,1987年开始在县内掀起饲养热潮。
县内的鸭苗,大多由县内农民自己生产供应。孵化鸭苗用人工孵化法,由孵鸭师傅于各乡镇集市设厂,与周围养鸭户订立供蛋合同。一般春分开孵,秋分下孵,历时半年。鸭苗孵化后,部分由孵鸭厂直接销售,部分批给他人走村串户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