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初等小学堂必开课程有修身2节、读经12节、中国文学4节、算术6节,历史、地理、格致各1节,体操3节,共30节。高等小学堂增设图画2节、中国文学8节、算术3节,历史、地理、格致各2节,其余和初等小学堂相同,共有课程36节。此外还视各校情况开设科目。初小设图画、手工、高小设工业、农业、商业等科目。初小简易科不开地理、格致和体操课。 全日制五年制小学课程课时表
年级周时数科目
一
二
三
四
五
思想品德
1
1
1
1
1
语 文
小 计
11
11
11
9
9
讲 读
9
9
8
6
6
说 话
1
1
作 文
2
2
2
写 字
1
1
1
1
1
数 学
6
6
6
7
7
自然常识
2
2
2
地理常识
2
历史常识
2
体 育
2
2
2
2
2
音 乐
2
2
2
1
1
美 术
1
1
1
1
1
劳 动
1
1
1
每周总课时
23
23
26
26
26
其他
自 习
2
2
3
3
3
科技体育文娱活动
3
3
3
3
3
校会、班队活动
1
1
1
1
1
每周在校活动总量
29
29
33
33
33
集体教育活动时间
全学年1周
民国以后,学堂改称学校,废止小学读经科。初小设修身、国文、算术、游戏、体操等科。高小设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博物、理化、图画、手工、音乐、体操等科。民国2年,袁世凯称帝后,下令学校恢复祀孔典礼,中、小学增加读经科。民国5年,教育部下令废读经科,学校加强科学教育。民国9年起,小学一、二年级国文改为国语,使用语体文。民国11年,小学文言文教材一律废止,改用语体文。民国12年,修身改为公民、卫生2科,国文全部改为国语。民国18年,推行“党化教育”,小学增设“三民主义”科,继而改为党义科。民国21年,又增设公民训练和童子军团训练。民国24年,《福建省义务教育五年实施计划》规定每节教学时间用分钟制,算术、音乐、体育为30分钟,写字、阅读为20分钟,作文、劳作为60分钟。民国25年,区内各县小学课程的设置一般是:低年级(一二年级)设公民训练、国语(包括读书、说话、写字)、算术常识、唱游、图画、劳作等课程,中年级(三四年级)设公民训练、国语(包括读书、说话、作文、写字)、算术、常识、体育、音乐、图画、劳作等课程。高年级(五六年级)设公民训练、国语(包括读书、说话、作文、写字)、算术、自然、社会体育、音乐、图画、劳作等课程。各年级一律每周上课6天,每天正课上午3节,下午2节。每周第一节课是“纪念周”,全校集中上课。此外,每天上午有朝会(升旗)、早操,下午有课外活动和晚会(降旗)。中心校(单式班)一般在下午正课前安排20分钟写字;初小校(复式班)把写字排入正课,便于复式教学,动静搭配。民国31年后,初小的国语和常识合并为“国常”课,高小的社会课分为历史、地理、公民课,六年级取消自然课。
民国前期,政府没有编印统一的课本,一般由个人著作,经教育部审定,交由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等单位印刷、出版、发行。各县能买到哪种课本,就用那种课本。民国28年后,教育部颁发部编小学课本,如“修正课程标准”各类“国定本”课本,供小学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取消公民课,授课改分钟为课时,每课时一二年级为35分钟,三年级以上为30~40分钟。课本暂用旧课本,要求教师在讲授时,删除其反动内容。1950年秋,部分学科采用省编新课本,课程有国语(包括读书、说话、写字、作文,中高年级还有注音)、算术(包括笔算和中高年级的珠算)、常识(高年段分政治常识、历史、地理、自然4科)、唱游(中高年级分音乐和体育2科)、美术、劳作。1951年开始,全部采用省编新课本,国语改为语文,劳作并入美术科。
1952年,试行5年一贯制的学校采用全国统编课本。1953年,教育部颁发教学大纲,课程有语文、算术、体育、唱歌、图画,高年级还有历史、地理、自然。各科均用全国统一教材。1955年,各年级增设手工劳动课,一至四年级每周增加体育1节,四五年级在算术课内用1节教授珠算。1957年小学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课,每周各1节,并在各年级增设1节周会,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自习、课外活动(包括班队活动、兴趣小组、文体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也有安排。1960年秋,初中部分教材下放小学。语文科有短小的古代寓言和古诗,算术有繁分数、比与比例和代数初步。1963年秋,各县执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规定的课程,一年级采用教育部新编十二年制小学教科书,部分学校增设应用文和记帐知识教学。
60年代规定,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劳动2周(农村小学可集中放农忙假)。在这时期,各县农村创办的简易小学,其课程以语文、算术为主,尤其注重毛笔字、应用文、珠算和簿记的教学。1964~1966年大办耕读小学,由于教学时间少,文化课学习也是以语文、算术为主。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区小学先后停课。1969年复课后,小学实行课程改革,除学毛泽东语录外,文化课只开设语文、数学、革命文艺和军体4门,统一使用省编暂用课本。每周安排半天劳动课,这一时期学校课程设置混乱。1973年春,根据省革委会教育组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教育计划意见,小学课程开设政治、语文、数学、体育、美术、音乐6门,四五年级增设常识课,城镇部分小学四、五年级开设外语课。
1978年9月,全区小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1980年9月,小学四、五年级增设自然课,每周2课时。1982年9月,小学各年级增设思想品德教育课,每周1课时。1983年9月,小学四、五年级分别增设地理常识、历史常识课,每周2课时。1985年秋开始,全区小学执行《福建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各校统一9月1日开学,教学活动由县教育局根据当地情况具体安排。
表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