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制社会混乱局面 “造反派”以“破四旧”为名,将历史文物文献付之一炬
1966年6月2日,厦门大学学生在厦门大学、厦门日报社等张贴大字报,拉开厦门市“文化大革命”的序幕。6月15日,集美学校学生展开“革”与“保”的斗争,发生厦门市“文化大革命”中第一起流血事件。随后,“文化大革命”浪潮迅速波及全市,学校、工厂、机关的“红卫兵”组织纷纷成立,“红卫兵”组织揪斗学校领导和教师。全国教育红旗单位厦门第八中学被诬为“黑样板”,有80多位领导和教师被诬为“反动学术权威”、“反党分子”。同时,大搞“破四旧”。中共厦门市委和市人委会组织维持社会秩序和正常生产与工作,但无效果,反而被“造反派”指为“以生产、工作压革命”。市人委会配合中共厦门市委组织工作队进驻学校领导“文化大革命”运动,也被“造反派”指为“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12月,各地“造反派”在工人文化宫举行“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总攻击誓师大会”,会后“炮轰”市、县(区)党政领导机关。1967年1月9日,“厦门市革命造反派联合委员会”向厦门日报社“夺权”;1月18日,“新厦门公社造反派”向中共厦门市委和市人委会“夺权”,并揪斗主要领导人。紧接着,各部门单位多被“夺权”,领导人被“揪斗”,全市陷入无政府状态。同时,“造反派”也分裂成对立的两大派,于4月29日开始在工人文化宫武斗。

1967年6月18日,驻厦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奉命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厦门市实行全面军事管制。各县(区)人民武装部成立革命生产领导小组。市军管会对中共厦门市委和市人委会实行军管后,代行党、政领导职能,“抓革命,促生产”,努力制止“两大派”的武斗。9月3日,“两派”在市军管会调停下,于北京达成停止武斗的“八条协议”,三天后又撕毁。9月7日,军管会再次调停并达成“三条协议”;10日,“两派”又在厦门海关、厦门大学发生武斗。1968年2月,市军管会在北京组织“两派”头头学习并达成“制止武斗和大联合协议”;8月10日,厦门又发生武斗,互有伤亡。8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厦门警备司令部成立后,发出通告,严限“两派”于9月1日前务必缴清一切武器、停止武斗。至此,“两派”武斗才停息。
1968年9月16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党委和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厦门市革命委员会。市革委会有常委23名,其中军队代表6名、群众代表12名、地方领导干部代表5名。市革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6名(军队、群众、地方领导干部的代表各2名)。市革委会迅速组建其职能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和生产指挥部。其下又分别建立若干职能组。同时,市革委会领导各县(区)组建革命委员会。还领导建立市财政、邮电、供销社、厦门港口等4个系统革委会,建立市机电化工、城建房管、轻工食品、商业、手工业、交通等6个系统革命领导小组。市军管会向市水产局、厦门日报社、人民银行、邮电局、航管局、广播电台、厦门海关等单位派驻军管小组;向各大学、中专学校派驻工人宣传队、解放军宣传队,以指导这些单位成立革委会及其职能机构。
市革委会对全市各项工作实行“一元化”领导,行使原中共厦门市委和市人委会的职权。直至1971年4月20日重新成立中共厦门市委后,市革委会不再行使中共厦门市委职权,而行使原市人委会职权。
(二)革委会主要政治活动
市革委会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理论指导下,领导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和“斗、批、改”,举办“清队”学习班,揪斗“叛徒”、“特务”、“反革命”、“假党员”等,打击了一大片。并于1969年6月16日和10月9日,先后召开“宣判大会”和“公审大会”,造成一大批冤假错案,错误地处理了许多干部。
1969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举行“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在学习宣传中,推行“个人崇拜”,大搞“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三忠于”活动,部署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天天向毛泽东像“早请示”、“晚汇报”,唱“忠”字歌,跳“忠”字舞,大写毛泽东语录,搞“红海洋”。
1969年下半年,领导各级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毛泽东著作,开展“斗私批修”运动,并进行整党和健全领导班子。之后,下放340名干部到闽西农村落户。1970年初,领导开展打击现行反革命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又造成许多冤假错案。1971年4月20日中共厦门市委恢复成立后,政治工作主要归其领导。
(三)恢复生产
市革委会贯彻“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部署各部门各单位和公社发动职工和农民遵守劳动纪律,修整“文化大革命”中的武斗创伤,使各业生产逐步恢复。1971年“9·13”林彪反党集团被粉碎后,周恩来总理恢复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市革委会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开展“批林整风”,结合批判“左”的思潮和无政府主义,同时开展各行各业生产建设的整顿和“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运动,使国民经济有所好转。但是,1973年下半年,江青反革命集团掀起“反右倾复辟”逆流。此逆流波及厦门市,使许多纠“左”的措施停止实行,生产建设项目受到挫折。1975年初,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对各方面进行雷厉风行的整顿。市革委会执行中共中央指示,组织力量对工业企业、农业经济、铁路运输、商业外贸等方面进行整顿,实现国民经济的回升。1976年1月,江青反革命集团掀起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又波及厦门,使正在好转的形势又遭破坏。由于厦门市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以各种不同形式,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及“左”倾错误进行抵制,各业生产建设在艰难曲折中仍有所发展。
1.工 业
市革委会成立至1970年,主要抓整顿企业秩序,恢复生产,并着重抓因“文化大革命”运动影响而中断了的新产品研制和新生产线建设。1969年下半年,造船厂的钢质机动船和工程机械厂的装载机试制成功;糖厂柠檬酸车间和第一塑料厂低压聚乙烯车间建成。1971年起,分期分批进行企业清产核资,至1973年完成。全面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促进经济效益提高。同时,开展“工业学大庆”,掀起增产节约劳动竞赛。1975年,全面整顿企业,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新产品质量。至1976年,全市工业总产值5.62亿元,比1968年增加3.5倍。
2.农 业
市革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发动兴修水利,推广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和矮秆水稻等良种。也推行一些“左”的政策,如“政治评分”(以“政治挂帅”评定劳动工分),限制家庭副业以“割资本主义尾巴”,实行“以粮为纲”而忽视多种经营。1972年后,逐步掀起“农业学大寨”热潮,大抓农田基本建设,平整土地,改造低产田,围海造田。1975年,整顿基本核算单位经营管理,健全财务、分配等制度。至1976年,农业总产值1.57亿元,比1965年仅增长66.7%;粮食总产量21.66万吨。
3.商业外贸
市革委会领导商业部门整顿经营秩序,恢复正常运转。但强调国营和集体所有制流通渠道,取消集市贸易,动员个体商户上山下乡。1972年后,逐步恢复集市贸易,同时加强对外贸易出口。1976年,外贸出口总额1.17亿元人民币。
(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
1.筼筜海堤
1970年,市革委会为备战备荒,扩大农业用地,决定建设筼筜海堤,围海造田。同年7月29日,工程动工;翌年9月,大坝竣工。堤自浮屿至东渡,长1700米,顶宽12米,围垦面积10.08平方公里。结果,活港成为死湖。1973年,改变将其作为农用地的计划,而辟为新市区建设用地,并留一部分水域,称筼筜湖。
2.高崎码头
1966年下半年动工,但因“文化大革命”运动影响曾一度停工。1968年秋,组织大批民工续建,至1970年9月21日竣工。有码头岸线、港区道路、航道、装卸坪、铁路专线等配套设施。
3.扩建厦门港避风坞
1969年,市革委会决定以民办公助形式进行,筹资40万元,由渔捞公社实施,清理淤泥并扩大水面,至1970年1月1日竣工。
4.改造厦门客运码头
厦门客运码头原称第七码头,1972年动工改建为栈桥式钢筋混凝土结构,50吨级泊位两个。
5.建设九龙江北溪引水工程厦门段
自龙海县至厦门高集海堤,长35.5公里,1972年组织动工,后一度停工,至1976年10月后复工。
(五)其他工作
1.退回接管代管的私房
“文化大革命”初,在“左”倾思想影响下,接管代管私人房屋2351户,建筑面积27.77万平方米。其中,华侨业主1070户,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1972年底,市革委会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关于落实华侨房屋的政策》精神,责成市房改局成立“落实办”,进行清退。至1973年底,退还华侨私房896户(其余在1980年底全部退清)。1975年3月,又成立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清退国内业主私房,但进展缓慢。1978年后加快退房,到1985年退还1171户,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
2.动员知青上山下乡与回城安置
市革委会成立至1969年,动员知识青年、城镇待业青年、个体小商贩上山下乡,到闽西农村落户。加上过去上山下乡的累计2.6万多人。1971年起,陆续有因招工、招生、参军而离开农村的;也有照顾回厦门的,如伤残者、病弱者、独生子女等(有的整户迁回)。他们回厦门后,居住、就业都得到妥善安置。
3.学校复课、复办
市革委会成立后,即组织人员深入教育部门和学校,整顿学校秩序,恢复学校纪律制度,使各类学校在较短时间内都恢复正常教学。1972年,批准复办大学1所、中专2所(都是1967年停办的)。
4.恢复计划生育工作
逐步恢复各级计划生育工作机构。1972年起,全面部署计生工作。对盲目生育者,开始施以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