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 员
  

  清宣统三年至民国26年(1911~1937),加入县商会者,需办理申请入会手续,经商会或同业公会批准后即为商会会员。民国26~38年,国民政府强令工商开业者一律入会。违者,则派警察干预,责其入会,否则不准营业。民国27年,南平商会有会员160人,民国37年增至750人。1950年,南平县工商联成立,经申请登记成为工商联会员的有830人。1956年12月后,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县工商联会员种类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至1985年,市工商联会员仅322个,且均为原工商业者。会员经济成份单一,自然减员严重,文化程度偏低(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仅1人),年龄老化(平均年龄66岁)。1986年6月,根据省工商联的工作部署,市工商联开展吸收新会员试点工作。首批吸收城区新会员56个,其中团体会员2个、企业会员33个、个人会员21个。1988年9月14日,夏道镇工商联吸收新会员30个。同年10月,市工商联吸收城区第二批会员40个。1990年底,市工商联拥有会员40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