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南安成立县卫生防疫委员会,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全民性卫生宣传教育,家家动员、人人动手,开展讲卫生、消除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孳生场所,预防疾病。1953年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经常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危害人民的各种疾病得到有效的控制。
1956年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提出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消灭四害和消灭危害人民健康疾病的最大要求。6月,成立县除四害委员会,组织除四害突击队482个,4839人,全年开展34次以除四害为重点的卫生大扫除。痢疾发病率比1955年下降53.5%。
1958年县委提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经5次突出,基本实现“无老鼠、无苍蝇、无蚊子”的要求。
1959年3月,县人委会颁发食品、饮食、客栈等行业卫生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公共环境和行业卫生管理。1964年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标准,对全县固定饮食店、饮食摊点分类发证管理,计发卫生证书114份。同年,成立溪美镇粪便管委会,下设环卫处,配清洁员15人,实行环境定期清扫和日常保洁。1965年“卫生之家”占全县总户数25%。1966年,城乡开展卫生活动,提倡“三开”(开窗、开门、开蚊帐)、“三晒”(晒衣服、晒被褥、晒草席)和三隔离(病人、病家、疫区隔离)。1978年起贯彻“加强领导、发动群众、措施得力、持之以恒”的方针,实行卫生区域划片包干负责,建立卫生督导队,进行经常性卫生保洁和检查督促。1975年起以改水为中心的“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造环境、改食用水)工作,全县普遍进行了改水、改厕,经过多年改造,至1988年全县水源水质好的占44.76%,中的占45.14%,差的占10.1%。饮用清洁水人数逐年增加。粪便、厕所的管理也更加卫生、科学、改进了过去一户一坑一厕积肥方式,普遍使用厕粪坑加盖;实行厕所粪尿无害化处理,推广三格化粪池及沼气厕所。至80年代城镇出现厕所管理专业化。
1982年3月,在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中,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五讲四美”活动,着重抓基本建设,绿化、美化环境,健全制度,订立卫生公约,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卫生之家活动。1983年县委表彰了118个文明单位、82个先进个人。1984年又在官桥镇和溪美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全县有军民共建点156个,梅山镇蓉中村、官桥镇被省政府命名为文明村、镇;洪濑镇石湖村评为省先进单位。县级文明单位11个,乡镇级文明单位33个,文明家庭945户、文明商店18家。1985年,溪美、梅山、官桥、洪濑、水头、石井、诗山成立“三组一队”(卫生检查组、宣传发动组、市场管理组和卫生监督队),人员180人,加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同年在溪美镇兴建垃圾转运场一座,购置机动垃圾车一辆,垃圾集中处理,全县卫生人员增至120人。
1986年5月,由县爱卫办和县“文明办”领导,开展多类型、多形式、多层次的卫生比赛,全年发动四次卫生突击活动,表彰10个卫生先进单位。华美村获省“卫生红旗单位”的称号。
1987年,全县“文明卫生之家”达3400户。经省组织交通、旅游“窗口”大检查,县汽车站、郑成功纪念馆被评为泉州市卫生先进单位。之后,文明单位、卫生之家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