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闽粤边区特别委员会

  
  1934年1月,为了粉碎国民党军队对中央苏区东方战线的进攻,开展敌后游击战争,党中央决定在闽南、粤东边区成立闽粤边区特委,由黄会聪任闽粤边区特委书记。并将中共厦门中心市委所领导的漳州中心县委,福建省委领导的饶(平)(平)和(大)埔县委和广东东江特委所领导的潮(安)澄(海)饶(平)县委划归闽粤边区特委领导。
  5月1日,黄会聪和何鸣、吴野(亚)鹭组成临时边区特委领导班子,由黄会聪任书记。8月,闽粤边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边区特委。书记黄会聪,常委黄会聪、何鸣、何浚,委员除前3人外,还有林路、许其伟、余丁仁、谢卓元和张华云。特委管辖(南)靖(平)和(漳)浦、饶(平)(平)和(大)埔、云(霄)(平)和诏(安)3个县委及漳州工委。
  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边区特委和党中央失去联系,仍坚持在边区开展游击战争。1935年10月后,潮澄饶县委也正式划归边区特委领导。1936年10月,黄会聪前往上海等地寻找党中央汇报请示工作。书记由何鸣代理,黄会聪和中共中央北方局及南方临时工作委员会取得联系后,在香港因病去世。此后,边区特委受南方临时工作委员会领导,除原辖各县委和厦门工委外,又发展建立了漳浦、平和两个县委。
  “西安事变”发生后,边区特委按照党中央和南委指示,主动向驻闽南粤军一五七师提出“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谈判要求,但粤军以谈判为幌子,继续向边区游击根据地进攻,并将何鸣扣押。经特委研究,书记由张敏代理,并与粤军交涉,迫使其释放何鸣并继续谈判。但何鸣缺乏警惕,竟同意在达成协议后将红军游击队集中到漳浦城内受编。1937年7月16日,粤军一五七师和国民党地方当局将500多名红军游击队强行缴械,何鸣也被粤军一五七师监管,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漳浦事件”。同日,国民党当局又在诏安月港制造“月港事件”,将正在开会的代理书记张敏和云和诏县委部分领导干部共12人全部围捕杀害,边区特委遭受极其严重的损失。
  同年8月,特委其他成员和乘粤军看管不严而脱险出来的近百名红军游击队员重建了闽粤边区特委和红军游击队,特委由何浚、林路、朱曼平、卢胜、王胜等组成,何浚任书记。10月,根据中央南方工作委员会的指示,边区特委改为漳州中心县委,划归由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改建的中共闽粤赣边省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