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福建国民党元老丁超五、刘通接受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中央给予的任务,开始在福建建立组织,开展活动。
中国民主同盟1946年冬开始在福建筹建组织,1947年3月,正式成立民盟福建支部筹备委员会,积极发展新盟员。民盟福建地方组织的筹建和工作的开展,是在中共党员的参与下进行的,1946年受民盟中央指派到福建筹备建立民盟福建地方组织的刘朝缙就是中共党员,参与筹建的还有中共党员陈矩荪(中共闽粤赣省委社会部部长)、丁日初等人。1947年3月,民盟福建筹委会成立时,成员中的刘朝缙、陈矩荪都是中共党员。
1948年元旦,民联与民主促进会合并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刘朝缙当选为该会中央候补委员。同年春,刘受民革中央领导人李济深、朱蕴山派遣,携密信回闽交给丁超五和刘通,委托他们筹建福建民革组织。该组织成立后以“民革”和“民联”两个名义开展工作,立即受到中共重视和帮助,中共于1948年应刘通的请求加强对民联的指导、帮助。1949年5月,中共中央社会部在上海的负责人吴克坚派遣中共党员谢筱(化名吴寿康)等人赴闽指导民主党派工作。谢等人来闽后即与丁超五、刘通等建立联系,设秘密电台,与中共中央、人民解放军等紧密联系,互通信息。福州解放前夕,福建民联已经发展100多名成员。
1949年11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在北京召开全国第二次代表会议,决定:民革、民联、民促和国民党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正式合并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根据民革中央决定,建立民革福建分部(后改称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委派刘通、丁超五等10人为筹备委员,并作为筹备活动的召集人。
中国农工民主党在福建的活动历史比较长。但由于各种原因,多次停止活动。1949年6月,农工党南方局在福建组建农工党福建省临时工作委员会,由李述中任主任委员。
1949年6月19日,中共福建新省委成立,社会部长梁国斌负责对民主党派的联系、领导工作。1950年春,在省委的关心和帮助下,民盟福建省临时工作委员会、民革福建省支部筹委会和农工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相继成立。同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部,彭冲为部长,负责开展对民主党派的统战工作。遵照1950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中共全党进行第三次整风,民主党派在中共领导下也自行整风,福建的民革、民盟、农工党于1951年在中共福建省委支持下进行组织整顿。同年4月,中国民主建国会也在福州建立福州分会筹备处。
1957年2月,在中共福建省委支持下,中国民主建国会福建省第一届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刘栋业。同月,中国致公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成立,黄鼎臣任主任委员。同年7月,台湾自治同盟福建支部筹委会成立,主任委员王天强。至此,全省共有6个民主党派组织,共有成员3552人,比1954年增加一倍。
1962年至1964年,在全国错误地开展批判统战工作中所谓“修正主义和投降主义路线”的影响下,福建一些行之有效的正确措施未能继续执行。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几乎处于停顿状态。
“文化大革命”中,福建统一战线受到极大破坏,民主党派在福建的地方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福建的民主党派工作逐步恢复。福建的统战工作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先后都恢复了组织、机构和活动。
1979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帽子。6月,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宣布: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从而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各民主党派广大成员受到极大鼓舞。在中共福建省委的支持帮助下,1980年1月,民革、民盟、农工党、民建、致公党等5个民主党派分别召开全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自新的领导机构。
1982年9月,中共召开十二大,把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民主党派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统一战线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广泛。
1983年后,中共福建省委逐步建立、健全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制度。中共福建省委转发省委统战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办发[83]4号文件的意见》的通知,撤出在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共产党员,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它们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勇于建言立业,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真正做到组织上独立,法律上平等,政治上自由。
在省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民进中央直属福建支部于1982年5月成立。九三学社福建省工作委员会筹备组于1983年4月成立。1984年3月,民进福建省筹备委员会成立。9月,选举产生九三学社福建省第一届委员会,杨曾艺为主任委员。至1985年底,全省共有8个民主党派,市(地)县一级组织机构41个,基层组织442个,成员6887人。一大批新中国建立后成长起来的党外知识分子参加民主党派,增强了民主党派的活力。
中共福建省委为使民主党派后继有人,不断发展,要求全省各地、市、县及各单位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秀的中青年知识分子参加民主党派,有的可调入民主党派机关工作,条件适合的可进入领导班子,有的可以任专职领导工作,其任职应由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的组织程序办理。同时,明确规定各级中共党委在发展新党员时,如遇到民主党派组织内的骨干要求加入中共的情况,要慎重对待,要与民主党派组织充分协商,尊重民主党派组织意见,不要匆忙行事,造成民主党派工作不应有的损失。对民主党派省委中青年常委则采取劝留中共组织外的办法,保证民主党派领导层的接续。在中共福建省委关心和帮助下,1984年底,各民主党派召开代表会议,调整部分领导班子,解决领导层老化问题,在新老交替上走出第一步。1985年、1986年省委统战部又帮助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选调了42名干部(其中副主委4名,处级12名)。经过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的具体帮助和各民主党派省委的自身努力,到90年代初,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年轻化程度有所提高。领导成员(省委常委以上)平均年龄从1981年的78岁降到1992年的61岁。年龄结构、群体结构更趋合理,既有老一辈的民主党派领导人,又有素质较高的中青年骨干;既有长期从事民主党派工作的专职领导人,又有各方面专家、学者、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