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党组织在发展革命文艺工作时,十分注意建设革命文艺队伍,通过培训、考察和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群众,提高文艺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从中培养党的文艺工作的领导骨干,适应革命文艺工作发展的需要,并进一步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土地革命战争期间,闽西、闽北、闽东、闽南等苏维埃区域,涌现出一批文艺工作积极分子和创作人员,他们创作和演出了许多适应革命斗争和工农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艺作品,推动苏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抗日战争开始后,福建党组织及时组织一批党员骨干,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去,发动群众组成各种抗宣队、救亡团、歌咏团、剧团、演讲团等,成为全省抗日救亡运动的核心力量。由中共漳州工委直接领导的“芗潮剧社”,在柯联魁、蔡大燮、许钦(彭冲)、陈松年等党员骨干的带领下,迅速发展成为“龙溪民众救国服务团”和30多个分团、几十个突击队,团员达3000多人。1937年9月中共厦门工委派出的共产党员洪凌、陈轻絮、林云涛、张兆汉等组织领导的红色儿童抗日宣传队——“厦门儿童救亡剧团’,活跃在厦门市区和郊区,演唱抗日话剧和歌曲,深受群众欢迎。该团共39人,年龄最小的7岁,最大的17岁。厦门地区党组织还先后创立“戏剧研究会”和“南国剧社”,组织“闽南文艺协会”、“天竹文艺社”、“文艺界抗日救亡协会”等进步文艺社团。福州的党组织汇合郁达夫、杨骆、董秋芳等进步文化人士组成“福州文化界抗敌后援会”,后又扩大组成“福州文化界救亡协会”,设有外勤记者分会、美术家分会等分支机构,直属这一组织的有“乡村工作团”、“救亡剧团”、“救亡歌咏团”、“宣传工作团”、“战地妇女宣传队”、“抗敌剧团”、“战地工作团”等。泉州党组织组建抗敌宣传工作团,下设13个剧团和晋江抗敌歌咏研究社。莆田中心县委组织了农民剧团。闽东党组织建立了“长征宣传队”、“抗敌演剧队”。在建瓯、南平、顺昌、建阳等地,党组织也建立了“七七剧团”、“抗敌剧团”、“救亡歌咏队”等文艺团体。
福建解放后,党更加重视文艺队伍的建设,在改造旧文艺团体的同时,积极组建各种专业文艺团体和文化工作机构。调配专业文艺领导干部和业务干部,培养和组织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发展社会主义文艺队伍。至1952年底,全省共有剧团62个,演职员2232人;剧场32个,职工224人;公共图书馆2个,职工35人;文管会1个,职工10人;博物馆1个,职工20人;电影院18个,职工225人;电影队22个,职工91人;文化馆72个,职工436人;文化站152个,职工286人。此外,还有农村俱乐部264个,农村图书室2100个,农村剧团2000多个,城镇文工队145个,幻灯放映组812个,广播站5472个,收音组4000个,读报组1000个。
到1965年,全省有专业剧团115个,职工5706人;剧场81个,职工310人;文化馆73个,职工339人;文化站562个,职工561人;公共图书馆12个,职工116人;文管会3个,职工16人;博物馆10个,职工52人;电影院98个,职工726人;电影队403个,职工1160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省文联及作协、剧协、美协、音协、书协福建分会和摄影学会分会,舞协小组,省、地、县三级文化局,省群众艺术馆、省戏曲研究所、《热风》编辑部等机构都被撤销。各地(市)县的文化馆、图书馆绝大多数被封闭。全省34所各种艺术学校全部停办;115个专业剧团被解散,6200多名演职员中被解职的占90%;一支350人的专业文艺创作队伍也被解散。大批优秀剧目被打成“坏戏”、“毒草”遭受批判、禁锢。代之以革命样板戏和“与走资派斗争”的种种节目。大多数文艺工作者抵制和反对这种文化专制统治。
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福建党组织拨乱反正,为受迫害蒙冤的文艺工作者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恢复各种专业文艺团体和文化工作机构,调配领导骨干和业务干部,重建文艺队伍。到1980年,全省有专业剧团107个,职工59995人;剧场24个,职工272人;文化站921个,职工921人;文化馆76个,职工746人;公共图书馆26个,职工259人;文管会6个,职工27人;博物馆15个,职工232人;电影院39个,职工533人;影剧院125个,职工1316人;电影队1796个,职工4015人。
中共十二大后,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积极扶持下,各种文化阵地和专业文艺队伍又有了发展和提高。1985年,先后成立中国杂技家协会福建分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福建分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福建分会,至此,全省文艺家协会分会发展到12个。从1980至1989年,各分会会员总数由2044名发展到5465名,增加1.67倍;其中,全国性各文艺作家协会的会员也由187名发展到797名,增加3.2倍。各级党组织还对文艺专业队伍,按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进一步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在这一时期,群众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至1983年底,全省有各类工人文化宫、俱乐部601个,工会图书馆4292个,电影放映单位约400个,职工体育活动场所4518个;各种业余文艺团体424个,文艺创作组织166个。至1985年底,全省共有农村文化中心501个,公办文化站656个,农村剧团及其他艺术团队2187个,村文化室、俱乐部3万多个。全省农村有影剧院840个,图书站点1842个,曲艺队537个,电视厅1359个,游艺厅347个,村电影放映队966个,还有7000多家文化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