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拔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各级党组织十分注意在革命斗争实践中,发现和选拔干部。但在国民党反动派的摧残下,干部队伍数量少,变动大,牺牲的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省委能掌握使用的干部包括从老解放区抽调和军队支援的干部等总数还不到1万人,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在民主改革和生产合作运动中涌现出大量积极分子的有利情况下,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提出了合理调整组织,大胆大量提拔干部和结合“三反”整党有计划地开展建党的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提拔干部,首先在地、处级以下干部中进行。1952年至1953年,全省先后提拔各级干部共27312人,其中提为省级16人,地、处级312人,县、科级1843人,区主干8525人。1954年又提拔地级干部263人,县级1913人,区级6719人。至1954年底,全省地委领导核心已基本配齐,各县、区委的领导核心也大都得到充实加强。1955年全省又提拔各级领导干部7484人。这个时期提拔配备到各级领导班子的,绝大部分是工农出身的干部。
  1956年后,经济建设工作全面展开,省委强调要选拔优秀的知识分子干部。但受反右派斗争的影响,1957年后陷于停顿。
  1960年上半年,全省提拔各级干部18197人,其中厅局级以上40人,地处级560人,县科级3020人,公社书记、社长1800人,区股级11883人,工程师894人。
  在农村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根据部分县市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1964年,全省共提拔属中央、华东局、省委管理的干部216人,大部分充实县以上领导班子。
  1965年7月,省委在对县、市委领导班子的结构状况进行调查之后,提出以提拔培养本地干部为重点的加强县、市委领导核心的规划,要求在2到3年内,将县、市委常委以上干部中的本地干部,增加到占总数的52.3%,县长提高到占总数的48.5%。按此规划,一年内共选拔各级领导干部3015人,其中厅、局级以上29人。
  “文化大革命”中,配备班子要求“老中青三结合”。但在选配各级党委和革命委员会的成员时,由于从派性出发,照顾派别,大多数不具备德才兼备条件的青年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其中有的是帮派骨干、打砸抢分子或有严重问题的人;有的不称职,群众不信任;有的缺乏经验,工作抓不起来。违背了按党性办事、任人唯贤的原则,使“老中青三结合”变成“三凑合”。这期间,省、地两级领导班子116人,56人有严重问题。其中:省委常委、副主任6人;省直属部、委、办、局党组(核心组)成员以上34人;地委常委、副主任以上16人。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两年,省委在揭、批、查江青反革命集团,抓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中,根据班子缺额较多的状况,选拔一大批新干部。全省共选拔县(市、区)以上党委成员1184人,其中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以上6人,省直属部、委、办、局以上党组成员173人,大专院校党委常委50人,地、市委常委50人,县、市、区委常委510人,厂矿企事业党委委员395人。在选拔中,省委坚持德才标准,排除派性干扰,较好地坚持“老中青三结合”和党管干部等原则。
  1980年10月,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在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到1982年以前,地、市委领导班子及行署正副专员的平均年龄要从55.8岁降到50岁左右,县、市委常委及正、副县长要从49.7岁降到45岁左右,省直属部、委、办、厅、局的正副职由56.8岁降到50岁左右,大专院校的领导班子,平均年龄50岁左右。省属厂、矿的党委正副书记、正副厂(矿)长要从54.8岁降到45岁左右。要大担选拔一批大中专、高中毕业生或是有同等文化程度的中青年专业干部参加各级领导班子。这样的干部,在地(市)县委常委中要占1/3以上,省直属部、委、办、厅、局及地、市、县政府领导班子中要占40%以上,其中经济、文教部门占60%以上,工交企业、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占2/3以上,并且要有1至2名担任二、三把手,有条件的还可担任一把手。同时注意选拔优秀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选拔的标准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才能,年富力强,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
  1980年10月至1983年9月,省委按照这个标准和要求选拔一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其中担任县以上领导职务的有773人。
  1983年10月后,经过机构改革、换届选举,全省选拔县处级以上领导岗位的中青年干部9228人,其中提为正、副县委书记,县长和地、厅级领导干部1542人。他们中40岁以下的359人,占23.3%,41到50岁的709人,占46%,51岁以上的474人,占30.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948人,占61.5%。新提拔的中青年干部大多数政治、业务素质较强,思想解放,富有朝气,勇于开拓进取,在改革开放和搞活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0年经过清查清理,有7个地、市委选拔了32名30岁以上、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干部到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岗位任职锻炼,其中任县委书记7人,县长25人,同时还选拔一些优秀的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