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前,英国商船运来“洋布”,经广州运销内地。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鸦片和“洋布”大量输入。当时,手工织的土布不及“洋布”挺括美观,且价高质差,因而逐渐被“洋布”挤出市场。 1954~1983年境内民用布票发放情况表
执行年月
发 放 情 况
起
讫
1954.9
1955.8
不分城乡、阶层,每人定量17市尺
1955.9
1956.8
城乡居民定量17市尺
1956.9
1957.8
不分城乡、阶层,每人定量20市尺
1957.9
1959.8
不分城乡、阶层,每人前期定量10市尺,后期12市尺
1960.1
1960.12
全省统一,按人定量(分两期发放)18市尺
1961.1
1961.12
不分城乡、阶层,每人前期1.7市尺,后期2.6市尺。农业人口每人发购鞋布票0.5市尺;城镇非农业人口每人补助3市尺,另发购鞋票3张3.6市尺
1963.1
1965.8
不分城乡,每人年发5.2市尺。城镇非农业人口每人年发鞋票折布3.6市尺;干部、职工每人年补助5市尺;农业人口每人年发鞋票0.5市尺
1965.9
1966.12
城镇非农业人口每人(16个月)定量14.6市尺,农业人口每人10.5市尺
1967.1
1967.12
城镇非农业人口每人一次定量(分两期使用)14.6市尺;农业人口10.5市尺;干部职工年补助5尺
1968.1
1968.12
不分城乡,每人定量8市尺;干部、职工每人补助2市尺
1969.1
1983
不分城乡,每人年定量14.5市尺
民国26年(1937年),将乐县市场有麻布、土花布、元斜纹、蓝棉布、竹沙柳销售。民国29年,市场上增加顺昌中山布、白斜对开、大路元哔吱、天国府绸、四义象皮呢、土毛巾等。当时,农民衣饰是“夏着麻布,冬服棉衣,布质以土产及国货为多,舶来品则鲜见。男子皆短装赤足,颇具勤俭之风,女子梳髻缠足,穿短袖大口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永安县人民衣着方面,也是“男着黑斜纹,女穿士林蓝,几乎清一色。”建宁县民风淳厚,衣着简朴,人民生活用布多数来自江西的木机土织,被面亦是用土白布蓝靛印花而成,蚊帐用苎麻织成的夏布制作。清流县市场商人经营的多是土布、夏布、宝蓝布,元斜布在当时算是上等布料。大田县劳动人民大都是穿着自织的苎麻布和粗土布。民国时期,只有极少数人穿绫罗绸缎、西服时装,劳苦民众的衣着水平低下,一件衣服总是穿了又穿,补了再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永安县市场棉布业主要由江西籍私商经营。城关较大的棉布批发商有邓锦发、邓燕辉2家,零售商有久安顺、复兴荣等25家。三元县经营布匹的有11家。将乐县苏广棉布业有庄聚发等6家。建宁县城关有布业24家;里心3家布店附设染坊,加工印染棉布远销外县。
1950年2月,棉布由永安专区贸易公司一揽子经营。1952年8月,贸易公司撤销,棉布、针织品归百货公司经营。1954年10月,中国花纱布公司福建省永安分公司从百货分公司划出,正式设立。经营范围为棉花、棉布、棉纱、绸缎等批发业务。1956年6月,成立永安县纺织品公司,经营零售业务。批发由永安针织、纺织两个二级批发站承担。同年,棉布业公私合营。1958年开始,除永安纺织站外,各县的针纺织品业务有25年时间归百货公司经营。1982~1985年,明溪、宁化、建宁、永安、尤溪5个县(市)成立纺织品公司。
1957~1989年,市商业系统针纺织品类进货总额24.97亿元,销售(调出)总额24.3亿元,1989年利润107万元。1992年,针纺织品类进货额0.43亿元,销售额0.79亿元。全市6个纺织品公司(站)独立核算17个单位、423人,营业额4333万元,亏损683.78万元。三明纺织站亏损601万元,各县(市)纺织品公司全部亏损。当年,全市共有纺织品商店106家,年末从业人员515人,全年国内销售额3906万元。
(一)棉布统购统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花纱布公司经营方针是:打击投机,稳定市场;发展国营商业,保证和维持私营商业的正常经营;促进城乡交流,保证军需和人民衣着的最低需要。“一五”计划时期,对私改造是国营商业的中心任务。这时期的经营方针为:逐步完成对私营纺织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正确贯彻执行花纱布统购统销政策,全面实行经济核算制,大力促进生产,扩大购销,稳定市场,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进一步提高人民的衣着水平。1954年9月15日起,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从1960年8月15日起,针棉织品中的卫生衫裤、棉毛衫裤、床单、线毯、毛巾被、绒毯、浴巾等9种商品凭布票供应;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民用线、棉毯等5种商品凭购货证供应。1961年3月1日起,又将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枕芯、枕套、风雨衣等6种商品纳入凭布票供应范围。70年代后,化纤织物的出现,棉布供求矛盾日趋缓解,不断缩小凭布票供应商品的范围。1983年12月1日起,所有纺织品、针织品不收布票,并停发1984年度布票,棉布实行统购统销的历史宣告结束。 表24-3
(二)衣着原料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棉布花色品种比较单调,多是黑、蓝、灰、白色泽,花布品种少。1956年后,妇女和女童穿花衣的逐渐增多,花布的花色不断翻新,色织布品种花色逐步丰富。1965年,开始销售混纺毛线,并且由毛粘混纺发展到毛腈混纺和纯腈纶,色泽品种增加到几十种。1974年,化纤内衣已有棉腈混纺、纯腈纶、氯纶、弹力锦纶等各种棉毛衫裤。化纤绒衣裤的款式逐步向外衣化发展。汗衫除平布汗衫外,增加水波提花、大众品字提花、灯花格、波纹网眼等。尤其是70年代化学纤维工业的兴起,化纤混纺织物的大量发展,促进纺织、针织品的花色品种的升级换代。腈纶、丙纶相继问世,维纶、涤纶、锦纶产量大幅度增长,化纤纺织、针织品生产蓬勃发展。薄型、厚型、棉型、仿毛型、仿绸型、浅色、深色、闪色、印花、平纹、条纹、提花、隐条隐格的上衣料、裤料、裙料、套装料不断出现。此外,还有凉爽呢、毛涤花呢、毛三合一、毛四合一等羊毛化纤混纺织物,花色品种不断丰富,涤粘、涤腈中长化纤织物也迅速大量生产,逐步取代卡其、华达呢、男女线呢、府绸等纯棉织品,实现纺织品的升级换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乡服装市场空前活跃,服装款式绚丽多彩。消费者购买布料加工成衣的逐渐减少,购买成衣服装的日益增多。衣着原料从以棉花为主的天然纤维转变到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并举,部分衣着用品基本上为化纤织品所替代。1989年,全市各种化纤布的社会零售量比重已占52.78%,棉布比重从1957年的99.53%下降为41.67%,呢绒和绸缎比重由0.47%上升为5.55%。1992年,全市衣着类零售额达3.85亿元。
(三)针纺商品购销
1.国内购进
1957~1989年,市商业系统针纺织品两类国内购进总额13.39亿元,占总购进24.97亿元的53.62%。其中,纺织品类12.3亿元,占91.86%;针织品类1.09亿元,占8.14%。主要是1966年12月,印染厂由上海迁入三明。1970年,纺织厂也从上海迁入三明。80年代,三明第二纺织厂、永安纺织厂、沙县纺织厂等相继建成投产。1992年,全市生产棉纱18634吨、布5421万米、印染布6133万米。服装及针织品方面,三明、永安、将乐、宁化等县(市)生产的有衬衫、毛巾、棉毯、涤纶蚊帐、羊毛衫、腈纶衫、运动服装、幼童套装、针织面料等。
2.地区外调入
1957~1989年,市商业系统针纺织品类省内外调入总额11.58亿元,占总购进24.97亿元的46.38%。其中,纺织品类调入7.69亿元,占66.4%;针织品类调入3.89亿元,占33.6%。
3.销售 调出
1954~1989年,市商业系统针纺织品类销售(含调出)总额24.30亿元。其中,国内销售12.51亿元,占51.48%;调给省内区外10.40亿元,占42.80%;调给省外1.39亿元,占5.72%。纺织品类销售、调出总额18.59亿元,占76.5%;针织类销售、调出总额5.71亿元,占23.5%。1992年,针纺织品销售3906万元,其中纺织品类销售1128万元,针织品类销售27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