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安电厂
  

  民国27年(1938年)5月,福建省政府因日军侵占沿海地区而内迁永安。为解决省政府机关办公用电,建设厅派技术人员到永安勘察水力资源,确定在桂口兴建水力发电站。但桂口电站工程非短期所能建成,于是择定永安城关桥尾观音阁先建火力发电所,装设两台美国斯可达立式48匹马力柴油发电机,三相四线式32千瓦发电机2台,共64千瓦,于当年7月1日开始发电。同日,永安电厂宣告成立,隶属省公用事业管理局。永安成为临时省会后,各行业发展迅速,电力供不应求。于是民国28年开始进行桂口发电所建设,从永安市政建设工程经费15万元中拨出13万元作建设基金,克日赶建。同年12月2日,又先建成第一桥发电所,设备为道奇牌40匹马力单汽缸卧式煤气机1台,附煤气发生炉、煤气清净器及冷却器各1具,德国西门子公司出产三相四线式380伏50赫兹37千瓦发电机1台,以木炭、煤炭为燃料。桂口附近溪流成天然弓形,第一湾上下游落差7.6米。为使落差达到11米的设计要求,在第一湾上游拦溪筑坝劈山开渠,在下游建筑厂房,水坝与渠道工程由省工务局负责施工,自桂口至永安的6.6千伏高压输电线路由永安电厂设计和架设。水坝工程历经两度洪水冲毁,终于在年底建成,坝长62.8米,坝高4.5米,顶宽2.45米,底宽5.2米。因抗日战争期间“洋灰”(水泥)、钢筋价格昂贵且难以购到,所以坝身以木框块石筑成,用直径0.2米、长3~7米的松木,纵横交错叠成方框,框内以块石、卵石砌实填满,并在背水面加设混凝土墙阻抗坝身滑动。水坝总造价3万元。不久渠道厂房也相继完工,渠道全长317米,边坡高3.6米、边宽1.2米,发电水流量1.95立方米/秒,发电水头11.7米,厂房长10.5米、宽7米的平房。安装瑞典的水轮机和英国的132千瓦发电机,于民国29年2月开始发电。4月底,电灯用户由年初390余户增加到560户,动力用户从3户增加到5户。民国30年,桥尾、第一桥、桂口发电所3处同告满载。民国31年1月,又于城区建成北门发电所,安装75马力卧式双汽缸柴油机1台,三相60赫兹57.5千瓦交流发电机1台,以60千伏安变压器将210伏电压升到380伏送出。同时抓紧进行桂口水电站第二台机组的建设。因此时设备无法再由国外购买,水轮机由南平后谷铁工厂按第一台样式仿造,发电机由上海华通公司制造。民国32年7月,第二台机组终于建成开始发电。民国34年,永安电厂又在公正路建成最后一个发电所,装机30千瓦,以木炭发动机驱动。历经7年建设扩展,永安电厂成为拥有4个火力发电所和1个当时为全省最大水电站的大型电力企业,火电装机容量204.5千瓦,水电装机容量264千瓦。
  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省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陆续迁回福州,永安用电量锐减。永安电厂所属4个火力发电所全部停机,机器设备相继调往省内其它电厂,惟独剩下桂口水力发电所,而原本先天不足的2号机组已经瘫痪,年久失修的水坝摇摇欲坠。电厂年末职工由原来的133人减为36人。
  1950年1月,永安解放。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永安专员公署派肖冠英、史久庚、陈天生接管永安电厂,变官僚资本企业为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迅速修复2号机组,加固桂口发电所的水坝,生产恢复正常。1951年,该厂发电量48万千瓦时。
  随着1956年鹰厦铁路通车到永安,永安的各项建设迅速发展,桂口水力发电所所发电力已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当年开始兴建南塔发电所,安装两台柴油发电机组共300千瓦,于1957年投产发电;1960年,永安火电厂投产发电后,将两台机组拆除。1962年,永安电厂连同所属桂口发电所并入永安火电厂,原永安电厂机构、人员改为永安火电厂下属的永安供电所。1972年,曾经是全省最大的桂口水电站,则作为“小水电”划归永安县水利电力局管理。